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偉大的警察大人

上月底從台中拍完片回台北中山高上車流還算順暢
一台警車以龜速70~80KM左右行駛於最外車道
跟在它後面的我當然不客氣的超車

結果呢
它卻一路跟在我後方約莫三四台車距離
從後視鏡一直都有看到它
心想我也沒超速 就沒放在心上

當然高速公路上龜速爬行的大有人在我也順理成章地
超越幾輛龜速車

就在這時候警車突然間衝到我車前側
揮舞著警示棒叫我靠邊停


車上下來了一位和藹可親的警察阿伯(50歲有了吧)
它問我 你知道你為何被攔下來嗎?
我回答 不知道耶
它接著說 你開很快喔~ 很趕?
我回答 不會呀 我都維持在100~110之間呀
它又說 那你知道這段最高限速是100嗎?
我回答 不是全線110?(心虛中)
它說 不是喔~ 你剛剛的確超過100 在這段算是超速喔
我表情愕然 降也算超速?
它和藹的又說 好吧! 我不開你這條 不
過你剛剛超我們的車都有被錄下來喔
你要不要來看看?(看他們拍的DV)

● 場景轉到警車邊

我說 我剛剛超你們的車也沒違規呀
是你們開太慢佔用一個線道 我被迫要超車呀
它依舊很和藹的又說 你犯了兩條罪
一條是你的車離我們太近 沒保持安全距離
另一條是你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我又愕然一次 (心想它們是存心來報仇的)

它這時又說 好吧 那我就開一條你任意變換車道好了

我說 我沒任意呀 我有照規定變換車道呀
它得意地說 可是你沒打方向燈 不是?
(拿著DV回帶到剛剛我超車沒打方向燈的畫面)

我愕然到極點說 這... 就這麼一次沒打方向燈不是?

它更和藹地說 你違規了 我們就必須開單
(轉頭跟菜鳥駕駛說 就開任意變換車道啦)

我急著阻止說 我沒任意變換車道 我只是忘記打方向燈

它親切地說 我會在罰單上附註沒打方向燈啦 你放心

我心想(有附註跟沒附註 罰金會差很多嗎?)

就降雙手接上了一張紅色罰單心想 明明就是要搞我 還耍親切和藹的小心機

回家上網一查 乖乖! 3000元 !
媽的列 政府搶錢!
還是用和藹可親的賤樣來搶錢
讓你根本跟它吵不起來~